学校中层干部通常指的是在学校内部承担一定管理职责,负责具体事务执行和协调工作的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 校长助理:协助校长处理学校行政事务,参与学校重大决策。
2. 副校长:协助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管理工作,分管学校的某一方面工作。
3. 教导主任: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4. 政教主任:负责学校德育工作、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等工作。
5. 总务主任: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校园建设、安全保卫等。
6. 教研组长:负责组织本教研组的教学研究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7. 年级组长:负责年级组的教学、管理、协调工作,保证年级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
8. 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包括学生思想教育、学习辅导、生活指导等。
9. 学科组长:负责学科组的教学研究、课程开发、教师培训等工作。
10. 团委书记:负责学校共青团和学生会工作,组织开展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11. 工会主席:负责学校工会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教职工文化活动。
12. 保卫科长: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这些中层干部在学校管理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学校管理团队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学校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大体上以上人员可以概括学校中层干部的主要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