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是湖北省为规范评标专家管理,提高评标质量,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下是该办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的管理,提高评标质量,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的选聘、管理、使用和监督。
第三条 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评标专家的选聘
第四条 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投标业务;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第五条 评标专家的选聘应当通过以下程序:
(一)单位推荐;
(二)个人申请;
(三)资格审查;
(四)公示;
(五)聘用。
第三章 评标专家库
第六条 省级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全省统一的评标专家库。
第七条 评标专家库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标专家的基本信息;
(二)评标专家的专业领域;
(三)评标专家的业绩和信用记录;
(四)评标专家的回避情况。
第八条 评标专家库应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评标专家信息。
第四章 评标专家的使用
第九条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应当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抽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随机抽取;
(二)专业匹配;
(三)回避原则。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评标专家应当遵守评标纪律,如实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 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处理:
(一)违反评标纪律的;
(二)泄露招标投标秘密的;
(三)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湖北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根据一般地方性法规的框架进行的概述,具体内容可能会有所不同。如需了解最新的《湖北省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请查阅官方发布的正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