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肤受之父母”全句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这句话出自《孝经·开宗明义章》。
其含义是:人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是父母赋予的,不敢予以损毁伤残,这是孝顺的开始。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强调对父母的孝顺和尊重。认为子女的身体来自父母,应当珍惜和爱护,不随意伤害。这一观念反映了对父母生育养育之恩的感恩之情,也是孝道的基本要求之一。
它体现了古人对生命的敬畏和对家庭伦理的重视。提醒人们要时刻牢记父母的恩情,以谨慎和爱护的态度对待自己的身体,不仅仅是对自身的负责,也是对父母的尊重和孝顺的表现。在现代社会,虽然观念有所变化,但其中所蕴含的尊重生命、感恩父母的精神仍然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