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残疾证上的监护人具有以下权力:
1. 监护权:监护人有责任照顾和保护残疾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财产管理和医疗照护等。
2. 代理权:在残疾证持有人的行为能力受限的情况下,监护人可以代理其进行法律行为,如签订合同、处理财产等。
3. 医疗决策权:在残疾证持有人的医疗问题上,监护人有权代表其做出决策,包括选择医疗机构、治疗方案等。
4. 教育监护权:监护人有责任确保残疾证持有人接受合适的教育,包括选择学校、参与教育决策等。
5. 法律诉讼权:在残疾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监护人可以代表其提起法律诉讼。
6. 申请福利和补贴权:监护人可以代表残疾证持有人申请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各种福利和补贴。
监护人的权力和义务是相互关联的。在行使权力的同时,监护人也有义务履行相应的责任,确保残疾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有违反,相关法律责任也将随之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