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期后发现建造师有在建工程投诉,这种情况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法律法规和招标项目的相关规定来判断。
在中国,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被发现存在虚假陈述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以下是可能的情况和应对措施:
1. 虚假陈述:如果投诉内容涉及建造师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在建工程信息,这属于虚假陈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 在建工程违规:如果建造师在投标公示期内被发现有在建工程,且违反了招标文件中关于在建工程数量的限制,招标人也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理。
3. 投诉时效:一般情况下,投诉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如果在中标公示期后提出,可能不会被采纳。但是,如果投诉内容涉及重大违规行为,招标人仍可进行审查。
4. 调查核实:招标人应当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情况属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5. 法律途径:如果投诉方认为招标人的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中标公示期后发现建造师有在建工程投诉,是否有效,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