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职位名称通常是指在中国各省举行的公务员考试中,招聘单位公布的各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的具体工作岗位名称。这些职位名称因地区、单位性质和岗位要求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常见的省考职位名称包括:
1. 行政管理岗位:如行政科员、办公室副主任等。
2. 专业技术岗位:如工程师、教师、医生等。
3. 法制监督岗位:如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等。
4. 经济管理岗位:如经济管理科员、财政科员等。
5. 社会保障岗位:如民政科员、社保科员等。
6. 农村工作管理岗位:如农村工作指导员、村官等。
具体的职位名称还需根据当年的省考招录公告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