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负责歌舞的部门主要有以下几个:
1. 太常寺:在周朝时期,太常寺是负责音乐、舞蹈、祭祀等事务的官署。到了唐代,太常寺的职能更加完善,设有专门的乐舞机构。
2. 教坊:唐代设立的教坊,是专门负责宫廷歌舞、音乐、戏曲等表演艺术的机构。教坊中有许多技艺高超的歌舞艺人。
3. 梨园:唐代宫廷中的梨园,是专门培养和训练歌舞艺人的地方。梨园弟子技艺高超,为唐代宫廷舞蹈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4. 乐部:宋代设立的乐部,负责宫廷音乐的演奏和舞蹈的编排。乐部下设多个部门,如大乐署、鼓吹署等。
5. 教坊司:明清两代,教坊司是宫廷中负责音乐、舞蹈、戏曲等表演艺术的机构。教坊司下属有多个部门,如教坊、鼓吹等。
这些部门在古代中国音乐、舞蹈、戏曲等艺术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培养了许多技艺高超的艺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