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砖墙的砌筑规范主要依据我国现行的《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以及《砖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3-2011)。以下是一些基本的要求:
1. 砖块质量:砖块应满足《烧结普通砖》(GB 5101-2003)的要求,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砌筑材料:砂浆应满足《砌筑砂浆》(JGJ 98-2000)的要求,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砌筑工艺:
a. 砌筑前,应清除墙基表面浮土、杂物,确保墙基平整、坚实。
b. 砌筑时应分层砌筑,每层高度宜为0.5m左右,每层砌筑完成后,应进行压实、抹平。
c. 砌筑时,应保证砖块垂直、平整,缝隙均匀,砖块排列整齐。
d. 砌筑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墙体的垂直度、水平度、厚度等,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4. 砌筑要求:
a. 砌筑墙体时,应先砌筑门窗洞口两侧的墙体,再砌筑中间墙体。
b. 砌筑墙体时,应预留门窗洞口,洞口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c. 砌筑墙体时,应预留伸缩缝、沉降缝等,缝宽应符合设计要求。
d. 砌筑墙体时,应设置拉结筋,拉结筋的直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5. 砌筑质量验收:
a. 砌筑完成后,应对墙体进行外观检查,确保墙体平整、垂直、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b. 对墙体进行强度检验,检验方法应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c. 对墙体进行裂缝、渗漏等质量问题的检查,确保墙体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以上是18砖墙砌筑的基本规范,具体施工过程中还需根据设计要求、施工图纸等因素进行调整。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