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一级建造师补贴申请手续如下:
1. 准备材料: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广州市一级建造师补贴申请表》;
《广州市一级建造师补贴花名册》;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申请人符合补贴条件。
2.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申请人所在单位;
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3. 审核公示:
单位将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网上公示审核结果。
4. 发放补贴:
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发放补贴。
注意事项:
1. 申请补贴的时间:每年3月31日前提交上一年度的补贴申请。
2. 补贴标准: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行业发展的意见》规定,一级建造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3. 补贴发放期限:自申请人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之日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含3年)的,可申请补贴。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