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并不一定必须附在记账凭证后,这取决于具体的会计准则和单位内部的管理规定。
根据我国《会计法》及相关会计准则,记账凭证应当附有原始凭证,以证明会计分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但是,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例外:
1. 汇总凭证:对于一些大量的、重复发生的经济业务,可以编制汇总凭证,这种情况下,汇总凭证后可以不再附上每一笔业务的原始凭证。
2. 结账和更正凭证:结账和更正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3. 特殊情况: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会计电算化处理,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而不一定需要原始凭证的纸质副本。
4. 内部管理规定:有些单位根据内部管理规定,可能会要求某些记账凭证无需附原始凭证。
是否必须附原始凭证,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确定。在实务操作中,建议遵循单位的具体规定,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的会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