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评选机制是中国科学技术界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表彰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专家和学者。以下是中国院士评选机制的基本情况:
1. 院士类别:中国院士分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主要涵盖自然科学领域,而中国工程院院士主要涵盖工程技术领域。
2. 评选条件:
学术成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农业科学和医学科学等领域取得突出成就。
贡献:在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和推广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品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敬业精神。
3. 评选程序:
提名:院士候选人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学术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名。
评审:提名候选人经过两轮评审,第一轮由各学部组织评审,第二轮由全体院士投票。
公布:经投票通过的候选人由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公布。
4. 任期:院士任期一般为6年,可连选连任。
5. 退出机制:院士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职责,将取消院士资格。
6. 咨询机制:院士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决策咨询的重要力量,对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中国院士评选机制旨在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努力创新,推动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同时,这一机制也体现了我国科学技术界的民主性和开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