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音乐有多种不同的称谓。
“乐”
是较为常见和广泛的说法。《论语·述而》中就有“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这里的“乐”就指音乐。“丝竹”
也常被用来指代音乐,因为古代的乐器多为丝弦和竹制,如“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雅乐”则通常指古代宫廷中用于祭祀、朝会等重大典礼时演奏的音乐。
“清商乐”是东晋南北朝期间,承袭汉、魏相和诸曲,吸收当时民间音乐发展而成的俗乐之总称。
此外,还有“鼓吹”,原指用鼓、箫等乐器合奏的乐曲,后来泛指演奏乐曲的乐队。
古代对于音乐的称呼,往往与当时的社会文化背景、乐器特点以及音乐的用途等密切相关,反映了古人对于音乐的理解和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