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计税价格是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它是计算消费税税额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分为以下三种组成:
1. 生产环节组成计税价格
适用范围: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
公式:生产环节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其中:
成本:指生产应税消费品所发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利润: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所获得的利润。
消费税税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税税率。
2. 进口环节组成计税价格
适用范围: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
公式:进口环节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1 消费税税率)
其中:
关税完税价格:指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完税价格。
关税: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计算出的关税。
消费税税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税税率。
3. 零售环节组成计税价格
适用范围: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零售业务的纳税人。
公式:零售环节组成计税价格 = 零售价 ÷(1 + 消费税税率)
其中:
零售价: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零售价格。
消费税税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税税率。
在计算消费税计税价格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纳税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税价格计算方法。
纳税人应当保证计税价格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计税价格进行审核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