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引咎辞职是指公务员因工作失误、失职或不当行为,导致不良后果,主动提出辞职的行为。以下是关于引咎辞职的一些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根据该法第88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一)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
(四)其他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的情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辞职辞退法》:
该法第14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个人原因,可以向任免机关提出辞职申请。公务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引咎辞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处分条例》:
该条例第13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申请的,应当予以批准。
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该条例第70条规定,党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引咎辞职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公务员应当根据所在单位的具体规定和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