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艺术类投档与录取规则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山西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些基本的规则:
1. 志愿填报:
艺术类考生需要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类统考”)。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不同艺术类院校和专业的志愿。
2. 艺术类统考:
艺术类统考通常包括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
专业考试通常包括专业课和文化课的考试,不同艺术类专业的考试内容和形式有所不同。
3. 投档原则:
艺术类招生实行“文化成绩+专业成绩”的综合评价模式。
投档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排序。
4. 录取规则:
各艺术类院校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录取规则。
一般情况下,艺术类院校会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专业优先:首先按照考生专业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文化成绩达标: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文化成绩进行排序。
志愿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5. 录取批次:
艺术类招生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高专批等批次。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选择相应的批次进行报考。
6. 录取分数线:
不同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可能有所不同。
7. 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了解所报考院校和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专业方向、学制、学费等。
考生要关注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了解招生政策、录取规则等信息。
请注意,以上规则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年山西省招生委员会发布的招生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