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研究生教师的定级通常不是直接定级中级。研究生教师的职称评定需要遵循相应的职称评审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学历和资历要求:研究生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学历背景和教学、科研经历。
2. 教学业绩:研究生教师需要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质量,包括所承担的课程、指导学生的数量和质量等。
3. 科研成果:除了教学,研究生教师还需要在科研方面有所贡献,如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4. 评审程序:教师需要通过所在单位的评审程序,包括同行评议、评审委员会的审核等。
5. 审批:评审通过后,还需要经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
根据这些规定,研究生教师一般需要从助教、讲师等初级职称逐步晋升到中级职称。因此,研究生教师不能直接定级中级,而是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评审和考核过程。具体的要求和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学校和专业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