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永久居民(简称“永居”)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连续居住: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7年,并且在这7年中的最后一年中,在香港有通常居住。
2. 出生在香港:在香港出生的人士,且其父母至少有一方在香港出生或在香港通常居住,可以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3. 其他情况:
在香港出生的人士,如果其父母其中一方是香港永久居民,也可以申请成为永居。
在香港以外出生的人士,如果其父或母是香港永久居民,并且他们在出生时或出生后立即在香港居住,并且该人士在香港出生后,在出生后14年内,至少有7年连续居住在香港,也可以申请成为永居。
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的过程中,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等。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以咨询香港入境事务处。
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香港法律和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以最新的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