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能够称得上“调研考察”的职务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 政府官员:如各级政府部门的局长、处长、科长等,他们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某一政策、项目或社会现象的调研考察。
2. 研究员或学者:在学术机构、研究机构工作的人员,如研究员、教授等,他们可能会进行课题研究,并进行实地调研考察。
3. 企业高层: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如董事长、总经理、总监等,他们可能会对市场、竞争对手或内部管理进行调研考察。
4. 行业专家:在某些特定行业,如农业、医疗、教育等,行业内的专家也可能会被委派进行调研考察。
5. 政府部门直属的调研机构:如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等直属机构的调研员、分析师等。
6. 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一些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如行业协会、基金会等,也可能派遣人员进行调研考察。
这些职务的人员在进行调研考察时,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调研能力和决策水平,以确保调研结果的有效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