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期的选官制度主要有两个,分别是科举制和恩荫制。
1. 科举制
科举制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选拔官员的制度,始于隋朝,到北宋时期已经发展得非常成熟。科举制通过考试选拔人才,考试科目包括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其中,进士科是最高级别的考试,及第者可以担任高级官员。
在北宋,科举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科目更加丰富,除了传统的明经、进士等科目外,还增加了词赋、策论等科目。
考试难度加大,进士科及第者需经过三次考试:乡试、会试、殿试。
科举考试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其他选官方式逐渐被废除。
2. 恩荫制
恩荫制是北宋时期的一种特殊选官制度,指皇帝根据亲族、功臣等关系,赐予他们一定数量的官职。恩荫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世官制:皇帝赐予功臣或亲族世袭的官职。
荫补制:皇帝赐予亲族一定数量的官职,由他们自行选任。
特赐制:皇帝特赐给有功之臣或亲族一定数量的官职。
恩荫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举制的发展,因为许多通过恩荫制获得官职的人可能不具备足够的才能和素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北宋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限制恩荫制名额、提高科举考试难度等。
北宋时期的选官制度以科举制为主,恩荫制为辅。科举制选拔了大量优秀人才,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而恩荫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举制的公平性,但也为一些有功之臣和亲族提供了晋升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