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凳是一种在中国古代和近现代历史上曾经使用过的刑具,属于一种刑罚。它主要用于对犯人进行逼供,通过使犯人长时间坐在这种特殊的凳子上,造成身体不适或疼痛,迫使犯人招供。老虎凳的设计使得犯人的双膝被紧紧夹住,背部则紧贴凳面,长时间保持这种姿势会导致肌肉紧张、疼痛,严重时甚至会造成身体伤害。
在刑法上,老虎凳并不是正式的刑罚,而是一种非法的刑讯逼供手段。根据现代法律,使用老虎凳等刑具进行逼供是违法的,违反了人权和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讯逼供是被明令禁止的,任何执法机关和人员都不得使用刑讯逼供手段来获取证据。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发现有人使用老虎凳等刑具进行逼供,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保护人权、禁止刑讯逼供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