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办公空调使用规定如下:
一、合理使用空调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二、空调设备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能效标准进行选购和使用。
三、空调设备的使用时间应遵循以下规定:
1. 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
2. 空调设备使用时间应避开用电高峰时段,一般不超过每日8小时。
3. 在非工作时间,空调设备应关闭或调至节能模式。
四、空调设备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要求:
1. 使用空调设备时,应确保室内外温差不宜过大,以利于人体健康。
2. 使用空调设备时,应关闭门窗,避免冷热空气交换,提高空调效果。
3. 使用空调设备时,应定期清洗空调滤网,保持室内空气质量。
4. 使用空调设备时,应避免长时间开启空调,以免造成能源浪费。
五、空调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1.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空调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 定期对空调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发现空调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修,避免影响正常办公。
4. 空调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费用纳入部门预算,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六、违反本规定的处理:
1.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能源浪费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
2. 对严重违反本规定,造成能源浪费的部门和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3. 对故意损坏空调设备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请各部门和员工严格遵守本规定,共同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