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简称“一建”)执业范围较广,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项目管理:一级建造师可以负责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包括项目策划、组织、协调、控制、监督和评价等。
2. 工程设计管理:可以参与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技术指导、施工图设计等。
3. 施工组织与施工管理:包括施工方案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控制、质量安全管理、成本控制等。
4. 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可以参与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5. 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
6. 工程验收与结算:负责工程验收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及工程结算的编制和审核。
7. 工程资料管理: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使用。
8. 工程咨询与技术服务:提供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项目管理咨询。
9. 工程项目监理:可以担任工程项目监理,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
10.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为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可能会根据具体工程项目和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在执业过程中,一级建造师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