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辅警改革后,辅警的编制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 事业编制:部分地区的辅警改革后,将部分辅警纳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
2. 派遣制编制:改革后的辅警,一部分通过招聘进入公安机关,以派遣制的形式工作,虽然不属于正式编制,但享有与正式编制相似的待遇。
3. 助理警察编制:部分地区的辅警改革后,将优秀辅警晋升为助理警察,纳入正式编制。
4. 临时工编制:改革前,部分辅警属于临时工,改革后,这部分辅警的待遇可能会有所提高,但依然不属于正式编制。
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辅警编制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