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科目二考场规则如下:
1.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车证、教练证等有效证件,按时到达考场。
2. 考生进入考场后,需听从考官指挥,遵守考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喧哗。
3. 考生上车前,需向考官报告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并接受考官的检查。
4. 考生上车后,需按照考试流程进行操作,包括灯光信号、起步、直线行驶、曲线行驶、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倒车入库等。
5. 考试过程中,考生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章操作。
6.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立即向考官报告,不得擅自停车或倒车。
7. 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听从考官指挥。
8.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作弊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对考试结果有异议,可在考试结束后向考官提出申诉。
10. 考生需爱护考场设施,不得损坏考场设备。
11.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需立即向考官报告,并按照考官指示进行处理。
12.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需休息,需向考官报告,并在考官允许的情况下休息。
13.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需离开考场,需向考官报告,并在考官允许的情况下离开。
14.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需更换教练,需向考官报告,并在考官允许的情况下更换。
15.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需调整座位,需向考官报告,并在考官允许的情况下调整。
请考生在考试前仔细阅读考场规则,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祝您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