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营改增建筑业怎么交税”的回答:
**一、增值税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 销售额×税率(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税率为 9%)
销售额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支付的分包款
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 = 销售额×征收率(征收率为 3%)
销售额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支付的分包款
**二、纳税申报时间**
一般按月申报纳税,在每月的申报期内进行。
**三、进项税额抵扣**
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四、预缴税款**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需要按照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五、发票管理**
建筑业纳税人在提供建筑服务时,应按照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总之,营改增后建筑业交税需严格按照相关税收政策和法规执行,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及时申报纳税,并做好发票管理和进项税额抵扣等工作,以确保税务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