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担保人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担保合同:这是最直接、最明确的证据,担保合同中应明确担保人的身份、担保范围、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
2. 担保函:担保人出具的书面担保函,明确表示愿意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3. 银行保函:银行出具的保函,证明银行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愿意代为履行。
4. 抵押物清单: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清单,包括抵押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信息。
5. 质押物清单:担保人提供的质押物清单,包括质押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信息。
6. 保证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用以证明担保人的身份。
7. 担保人承诺书:担保人出具的书面承诺书,承诺愿意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8. 担保人财产证明:担保人的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用以证明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担保责任。
9. 担保人信用报告:担保人的信用报告,用以证明担保人的信用状况。
10. 担保人相关法律文件:如担保人签订的其他担保合同、担保协议等。
以上证据在法律诉讼中均可作为有担保人的证据。不同情况下,证据的证明力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