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是指供公众从事社会活动或进行商业、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的场所,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公共场所:
文化娱乐场所:如电影院、剧院、歌舞厅、酒吧、网吧等。
体育场所:如体育馆、健身房、游泳馆、溜冰场等。
商业服务场所:如商场、超市、书店、餐饮店、咖啡馆等。
旅游场所:如旅游景点、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等。
2. 公众活动场所:
会议场所:如会议室、展览馆、展览中心等。
教育场所:如学校、幼儿园、培训中心等。
宗教场所:如教堂、寺庙、清真寺等。
3. 公共场所内的特定区域: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的公众聚集场所:如医院的病房、医院的门诊楼、医院的急诊室等。
交通枢纽内的公众聚集场所:如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内的候车室、候机楼等。
4. 其他可能发生人员密集活动的场所:
大型活动举办地:如大型体育赛事、音乐会、展览、庆典等活动的举办场所。
社区活动中心:如社区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
公众聚集场所因其人员密集、流动性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对这些场所的安全管理有严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