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能勤绩廉”是中国公务员考核和选拔中常用的一个标准,具体含义如下:
1. 德:指的是公务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强调公务员要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2. 能:指的是公务员的业务能力、工作能力和学习能力。包括公务员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3. 勤:指的是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和勤奋程度。强调公务员要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不偷懒,不敷衍。
4. 绩:指的是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即公务员在岗位上取得的工作成果和业绩。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效率和对单位、社会产生的正面影响等。
5. 廉:指的是公务员的廉洁自律,即公务员要廉洁奉公,不谋取私利,遵守法律法规,严于律己。
这个标准旨在全面评价公务员的工作表现,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促进公务员队伍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