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1998]52号文件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藏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是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充分认识西藏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西藏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工作在我国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西藏工作,始终把西藏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西藏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二、坚持西藏工作的重要原则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
2. 坚持西藏工作的大政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西藏工作的决策部署。
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作为西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 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推动西藏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
三、加大西藏改革开放力度
1.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发展经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2. 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水平。
3.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发展。加强水资源保护,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4. 深化金融改革,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
1. 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育质量。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 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
3.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制度。
4. 加强扶贫开发,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到2020年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五、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1.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2. 加强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3. 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1. 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2.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4.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战斗力。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