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的职务划分是根据我国公安机关的组织架构和职能来确定的,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职务划分:
1. 领导职务:
局长:公安局的最高行政领导,负责全面工作。
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特定业务或部门。
政委: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
副政委:协助政委工作,分管特定业务或部门。
2. 业务部门职务:
治安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教导员等。
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教导员等。
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教导员等。
网络警察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教导员等。
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等。
3. 支援部门职务:
指挥中心:指挥长、副指挥长、教导员等。
政治处:主任、副主任、教导员等。
纪检监察室:主任、副主任、纪检监察员等。
审计室:主任、副主任、审计员等。
4. 其他职务:
科长:负责具体业务或部门的管理工作。
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分管特定业务或部门。
指导员:负责基层派出所、警务站等基层单位的管理工作。
警员:负责具体的警务工作。
不同地区的公安局职务划分可能略有差异,具体职务设置和级别应根据当地公安机关的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