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的高考科目设置是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来进行的。一般情况下,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的高考包括以下几科:
1.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英语)。
2. 选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中选考3科。
具体到湖南省,2018年之前,考生通常需要从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中选考3科,加上必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共考6科。2018年及以后,湖南省高考改革,实行“3+3”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从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中选择3科作为选考科目。
不同年份的高考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的高考科目设置请以当年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