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供暖收费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和标准:
**按面积收费**:
居民建筑收费标准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 24 元。非居民建筑的收费标准依供热方式有所不同。
**按热计量收费**:
基本热价为每建筑平方米 12 元;计量热价为 0.16 元/千瓦时(44.45 元/吉焦)。
**特殊情况**:
- 对于单层建筑高度超过 4 米的,每增加 1 米,增收基本热价的 30%。
- 对于供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在采暖季结束后,如果实际用热量低于按面积收费标准计算的费用,将按照面积收费标准收取。
此外,不同区域和供热单位可能会有细微差别。居民在缴纳供暖费时,应注意查看当地供热单位发布的具体通知和收费标准。
部分小区可能还会存在自供暖的情况,其费用也会有所不同。通常自供暖的费用取决于燃料消耗和设备运行成本。
如果对供暖收费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的供热管理部门或相关供热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