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示范高中的录取规定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录取规定,供您参考:
1. 报名条件:
(1)参加中考,成绩达到当地省示范高中录取分数线;
(2)综合素质评价良好,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3)符合当地省示范高中招生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录取批次:
省级示范高中一般分为多个批次进行录取,具体批次如下:
(1)提前批:包括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
(2)第一批:包括省示范高中统招生、指标生等;
(3)第二批: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等。
3. 录取原则:
(1)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
(2)按照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3)同一批次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志愿考生。
4. 录取分数线:
省级示范高中录取分数线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考生中考成绩、招生计划等因素确定,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1)统招分数线:指省示范高中面向全省招生时的录取分数线;
(2)指标生分数线:指省示范高中面向本地区招生时,根据指标生分配名额确定的录取分数线;
(3)特长生分数线:指省示范高中针对艺术、体育特长生设定的录取分数线。
5. 招生计划:
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等因素确定,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1)统招计划:指省示范高中面向全省招生时的招生计划;
(2)指标生计划:指省示范高中面向本地区招生时,根据指标生分配名额确定的招生计划;
(3)特长生计划:指省示范高中针对艺术、体育特长生设定的招生计划。
请注意,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录取规定请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