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培训机构申办条件及程序如下:
一、申办条件
1. 机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机构名称的命名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名称或与国家机关名称相近似的名称。
2. 法定代表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犯罪记录。
3. 注册资本:根据培训项目的性质和规模,注册资本不低于一定数额。
4. 办学场所:具有符合教学需要的场所,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等。
5. 师资力量:具有符合培训项目要求的师资力量,包括专业教师、管理人员等。
6. 教学设施:具有符合教学需要的设施设备,如教学设备、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等。
7. 教学计划:具有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方法等。
8. 教学质量保障措施:具有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包括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评价等。
9. 持续发展能力:具有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潜力,包括市场前景、资金实力等。
二、申办程序
1. 提交申请: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办报告,包括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办学场所、师资力量、教学设施、教学计划、教学质量保障措施、持续发展能力等内容。
2. 审查审批:教育行政部门对申办报告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
3. 办理登记:审查合格后,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4. 办理营业执照:持《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5. 办理税务登记:持营业执照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6.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持营业执照到当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7. 办理银行开户:持相关证件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8. 办理社会保险: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9. 开展培训业务:在取得相关证件后,按照规定开展培训业务。
10. 定期评估: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办学质量评估。
以上是社会培训机构申办条件及程序,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