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是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上,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讨论决定的一种民主决策形式。
具体来说,“一事一议”权益包括:
1. 决策权:村民对涉及村务管理的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2. 民主决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就本村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
3. 村务管理:村民通过“一事一议”制度参与村务管理,包括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实施、资金使用等。
4. 公共事务:涉及村民利益的公共事务,如村道路建设、水利设施、环境整治等,都可通过“一事一议”来决定。
5. 监督权:村民对村务决策的实施过程和结果有监督权,确保决策的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一事一议”制度,可以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