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学籍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籍管理原则
1. 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2. 学籍管理应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相一致,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3. 学籍管理应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学籍注册
1. 学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2. 学生注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学校对学生的学籍注册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
三、学籍变动
1. 学生因故需要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转学:学生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按照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2)休学:学生因疾病、家庭困难等原因,需休学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按照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3)复学:休学期满的学生,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按照规定办理复学手续。
(4)退学:学生因故退学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按照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2. 学生学籍变动后,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生学籍信息。
四、学籍保留
1. 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保留学籍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按照规定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2. 保留学籍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3. 保留学籍期满后,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复学手续。
五、学籍注销
1. 学生因故无法继续学习,学校可注销其学籍。
2. 学籍注销后,学生不得再次入学。
六、学籍档案管理
1.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籍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 学生学籍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学生基本信息;
(2)学籍变动记录;
(3)成绩单;
(4)奖惩记录;
(5)其他相关材料。
3. 学校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学生学籍档案。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规定以甘肃省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