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俗称会考)补考规则如下:
1. 补考对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如果因故未能按时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均可申请补考。
2. 补考时间:补考通常安排在每年的12月份,具体时间由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3. 报名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或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方式进行补考报名。
4. 补考科目: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需要补考的科目。
5. 补考费用:考生需按规定缴纳补考费用。
6. 补考成绩:补考成绩合格者,其成绩将作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正式成绩。
7. 补考规则:
每位考生每科只能参加一次补考。
考生在补考前,需完成所有必修科目的学习。
考生需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
8. 其他事项:
考生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补考,需提前向学校或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延期。
考生在补考期间,如需请假,需按学校规定办理。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则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