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俗称“会考”)补考规则如下,具体以当年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
1. 补考对象:参加会考,但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
2. 补考时间:一般在每年11月或12月进行,具体时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3. 报名方式:学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报名参加补考。
4. 补考科目:学生需要补考未合格的所有科目。
5. 补考成绩:补考成绩合格者,视为该科目成绩合格;不合格者,可继续参加下一学年的补考。
6. 补考次数:学生每门科目最多可补考两次。两次补考均不合格者,需参加下一年度的学业水平考试。
7. 补考费用: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学生参加补考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8. 其他规定:具体补考规则可能会有所变化,学生需要关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
建议您在准备参加补考时,仔细阅读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了解具体的补考规则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