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程副高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
2.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4.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
二、学历、资历要求
1.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
2. 具有大专学历,取得工程师职称满8年。
3. 具有中专学历,取得工程师职称满10年。
4. 在工程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过重大工程项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关键技术难题攻关、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在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为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三、业绩成果要求
1. 在工程技术领域具有较高造诣,主持或参与过重大工程项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 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主持或参与过科研项目,取得一定成果。
3. 在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发表学术论文、著作或专利等。
4. 在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为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四、论文、著作要求
1. 在工程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至少发表2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国家级核心期刊。
2. 参与编写1部与专业相关的专著或教材。
3. 在国内外学术会议、论坛上发表1篇与专业相关的论文。
五、其他要求
1. 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累计学时不少于120学时。
2. 参加过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关证书。
3. 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人员业务能力考核,取得优异成绩。
4. 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人员综合素质测评,取得优异成绩。
请注意,以上条件仅供参考,具体评审要求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