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国时期,州和郡是中国行政区划中的两个不同层级,它们在行政职能和地理范围上有所区别:
1. 州:
层级:州是高于郡的行政单位,属于二级政区。
职能:州是地方的最高行政单位,负责对所辖郡进行监督和协调。
地理范围:州的辖区范围较大,通常包括多个郡。
2. 郡:
层级:郡是州的下一级行政单位,属于三级政区。
职能:郡是地方的中级行政单位,负责管理本郡内的县和乡。
地理范围:郡的辖区范围相对较小,通常包括若干个县。
简单来说,州是更大的行政区域,管理多个郡;郡则是较小的行政区域,管理若干个县。这种行政区划体系在三国时期较为普遍,各政权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