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铃铛去做贼"这个成语出自《后汉书·郭泰传》。这个成语的意思是指故意暴露自己的行踪,以便更容易被人捉住。这个成语通常用来形容那些故意暴露自己短处或缺点的人,或者故意做错事以便别人抓住把柄。下面是成语的出处:
《后汉书·郭泰传》记载,郭泰年轻时,有人诬告他偷了东西,郭泰知道后不仅没有辩解,反而主动到官府承认偷窃,并当众带上铃铛,以此证明自己确实是做贼的人。郭泰的这种行为在当时被认为是一种羞辱自己的方式,但实际上却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名誉,因为如果他辩解,反而会被认为是在为自己辩解而显得可疑。这个故事后来就演变成了“带着铃铛去做贼”的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