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
为了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全面掌握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提高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档案管理范围
1. 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及设备的相关资料;
2.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3.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4. 消防安全演练记录;
5. 消防事故处理记录;
6. 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
1.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消防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更新。
2. 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消防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3. 消防安全员:协助消防安全负责人做好消防档案管理工作,参与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四、档案管理要求
1. 档案收集: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收集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及设备的相关资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消防安全演练记录,消防事故处理记录等资料。
2. 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3. 档案归档: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归档,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4. 档案保管:消防安全负责人应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
5. 档案更新:对已归档的档案资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更新。
五、档案使用
1. 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员在使用档案时,应遵守档案管理制度,不得随意篡改、销毁或泄露档案内容。
2. 档案资料用于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演练等。
六、奖惩
1. 对在消防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档案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幼儿园园长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