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人事处是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人事管理:负责全校教职工的招聘、调配、考核、晋升、职称评定、工资福利、退休等人事管理工作。
2. 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3. 劳动合同管理: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的续签、变更和解除。
4. 人事档案管理:建立和管理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5. 工资管理:负责教职工工资的核算、发放和调整,以及工资总额的统计和分析。
6. 社会保险和福利: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的缴纳、管理和待遇的落实,以及各项福利的发放。
7. 退休管理:负责教职工退休手续的办理和退休后的管理服务工作。
8. 政策制定与执行: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
9. 培训与发展:组织教职工的各类培训,促进教职工的专业发展和个人成长。
10. 劳动关系协调:处理教职工的劳动争议,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人事处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科学、规范的人事管理,可以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