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预算单位是指各级政府预算的执行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行政单位:指国家机关、党派、政协等政治组织,如政府各部门、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等。
2. 事业单位:指为国家提供公共服务、非营利性、社会公益性的单位,如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的单位。
3. 社会团体:指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为实现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4. 企业单位:指各级政府投资的企业或者国有企业,它们通常承担着生产、经营、服务等功能。
5. 其他单位:包括各类基金、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等。
这些预算单位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般预算单位:指直接参与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的单位。
基金预算单位:指直接参与政府各类基金预算的单位。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指直接参与政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单位。
各个预算单位根据其职能和预算管理的需要,会编制相应的预算,执行财政预算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