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州、道、府都属于郡县制的一部分。郡县制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地方行政管理制度,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到秦朝时期得到完善。
1. 郡:郡是郡县制中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单位,相当于现在的省级行政区。郡的长官称为郡守,负责管理一个郡的行政、军事、司法等事务。
2. 县:县是郡下的次级行政单位,相当于现在的市或县级行政区。县的长官称为县令或县长,负责管理一个县的行政、司法等事务。
3. 州:在郡县制中,州是介于郡和县之间的一级行政单位。州的设置始于汉朝,最初是作为监察区,后来逐渐发展成为地方行政单位。州的长官称为刺史,负责监察所辖郡县。
4. 道:道的设置始于唐朝,相当于州,是地方行政单位。道的长官称为道使或道长。
5. 府:府是郡县制中的一种特殊行政单位,通常设在边远地区或重要城市。府的长官称为府尹,负责管理一个府的行政、军事、司法等事务。
州、道、府在郡县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是郡县制中的次级行政单位,负责管理所辖地区的地方行政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