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与2002年原《安全生产法》相比,新法在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新增内容方面,新《安全生产法》共新增了9条,分别是:
第1条:关于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
第2条:关于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第3条:关于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制;
第4条:关于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
第5条: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6条:关于安全生产的科技支撑;
第7条:关于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
第8条:关于安全生产的统计和信息公开;
第9条:关于安全生产的表彰和奖励。
修改内容方面,新《安全生产法》共修改了49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2. 优化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3. 完善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4. 加强了安全生产的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
5. 规范了安全生产的统计和信息公开;
6. 增设了安全生产的表彰和奖励;
7. 对一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了细化。
新《安全生产法》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9条,修改了4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