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开招标过程中,综合评分法是一种常见的评标方法,用于综合评估投标单位的综合实力和投标方案。关于投标单位最后总分不足60分是否要废标,这通常取决于招标文件中的具体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
1. 招标文件规定:如果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最低合格分数线,比如总分需要达到60分以上,那么如果某投标单位的总分不足60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该投标单位可能会被判定为不合格,其投标可能会被废标。
2. 法律法规要求:在某些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对投标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有明确规定。如果投标单位的总分低于这个标准,其投标可能会被废标。
3. 特殊情况:如果投标单位的总分虽然不足60分,但其他方面如技术方案、服务承诺等有特别优势,招标人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特别考虑。
4. 评标委员会的决定:在某些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能会根据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和评标标准,对总分不足60分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考量,决定是否废标。
是否废标需要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招标文件或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建议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法律顾问,以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