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下属单位通常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规划局:负责城市规划和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工作。
2. 城市建设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3. 住房保障局:负责住房保障、公租房管理等。
4. 市政工程管理局: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5. 园林绿化管理局:负责城市绿化、公园、广场等公共绿地管理。
6. 建筑业管理局: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管,包括建筑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
7. 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物业管理行业的指导和监督。
8. 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9.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10. 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负责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11. 招投标中心:负责工程招投标的组织和监督。
12. 燃气管理办公室:负责燃气行业的监管。
这些下属单位根据地方政府的具体设置和职能划分可能会有所不同。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下属单位,上述仅为一般性的列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