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群众评议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有助于加强团组织的民主管理和团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关于到会人数的要求,一般有以下几点:
1. 基本要求:到会人数应达到应到人数的2/3以上,才能认为评议会议有效。
2. 特殊情况: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团员,如在外地学习、工作等,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参与评议,但应尽量确保所有团员都能参与到评议中来。
3. 组织要求:团组织应提前通知团员评议的时间和地点,确保团员能够按时参加。
4. 记录要求:评议会议应做好记录,包括到会人数、缺席人数、评议内容等。
5. 反馈要求:评议结束后,团组织应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团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具体到会人数要求可能因地区、团组织规模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参照当地团组织的具体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