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教育体系中,通常所说的“六类特殊学生”通常指的是以下六类:
1. 残疾学生:包括听力、视力、智力、肢体等残疾的学生。
2. 留守儿童:指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其他原因,长期不能与父母共同居住的农村儿童。
3. 贫困学生:指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学生。
4. 少数民族学生:指我国各少数民族的学生。
5. 农民工子女:指父母为农民工,随父母在城市就读的学生。
6. 随迁子女:指因父母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随父母迁移到非户籍所在地的学生。
这些特殊学生群体在教育政策、资源配置等方面通常会有相应的扶持和照顾措施。